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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吴中区迎春中学初一年级入学公告

来源:原创 发布时间:2025-05-30 08:46:45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等法律法规,按照《2025年吴中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工作意见》有关精神及工作要求,为确保迎春中学2025年秋季初一年级入学工作有序进行,现将我校2025年秋季入学工作事项公布如下:

一、入学对象

1.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区具有合法固定住所的本区户籍(含集体户口)和非本区户籍小学毕业生。

2.按照相关政策规定,经批准同意在吴中区入学的小学毕业生。

注:年满16 周岁(2008 月31 日前出生)且已接受满九年义务教育的小学毕业生,原则上不再接受初中入学申请。

二、施教区范围

吴中区长桥街道运河以北、东吴北路以东、冬青路以西区域(以长桥派出所的常住户口为准)。具体小区:苏苑新村、苏苑二村(1-16幢)、文卫新村、宝带一村、月亮湾、汇盛花园、九龙仓久寻花园、夏莲花园、长桥新村、月浜一村、月浜二村、月浜东公寓、月浜西公寓、宝华大厦、中南雅苑、东苑村、东吴新村、花卉小区、馨苑、宝带别院、嘉宝花园一期、嘉宝花园二期、嘉宝花园三期、航运新村、公安新村、文曲路小区;吴中东路82号、84号、91号、103号、105号、113号、119号、129号、133号、159号,月浜街44号、46号、64号、120号,迎春路105号,太湖东路280号,东苑路64号,等。

三、地段生认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免试相对就近入学”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实行以合法固定住所(商业、办公、工业用房、车库等非居住用房除外)为基准,确定其在本施教区入学的主要依据。地段生认定主要细则如下:

1.学生常住户口应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常住户口及合法固定住所保持一致。若学生户口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不一致,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固定住所作为确定施教区的依据。

2.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常住户口应与合法固定住所保持一致。若常住户口与合法固定住所不一致,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固定住所作为确定施教区的依据。

3.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多处合法固定住所的,原则上以相对稳定、具备长期生活条件的一处合法固定住所(核心家庭人均面积低于18平方米的除外)作为确定施教区的依据。多子女核心家庭,其成员数的认定按三口之家计算。

4.本区户籍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无全产权合法固定住所,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共有产权合法固定住所可作为就近入学的依据。其他形式共有产权的合法固定住所原则上不作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相对就近入学的依据。

5.本区户籍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无合法固定住所的,本人及父母户口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一起,且长期跟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居住的唯一居住地,按照义务教育相对就近入学原则,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该合法固定住所可以作为学生施教区认定的依据。

6.因改善住房条件、地块改造等乔迁新居的,人已迁新居,户籍尚未迁移的,施教区确定以新居住地为依据因旧城改造,原居住地已拆迁,新住房尚未交付的,确定其施教区原则上以新安置的住房为依据若家庭确有特殊困难等实际情况,由所属三区一城及各镇(街道)负责审核,区教育局协同镇(街道)统筹安排。

7.区教育局和学校对家庭提供的合法固定住所信息进行登记,登记的合法固定住所五年内认定一名地段生(同一家庭多名孩子不受限制)。

四、工作程序

【吴优办】APP信息采集→现场审核材料→上级审批→发放入学通知书

五、报名须知

1.信息采集

20256月6-6月14,小学毕业生通过网络平台进行地段生信息采集。(2025年吴中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信息采集工作纳入吴中区民生服务【吴优办】平台。请提前扫描二维码下载安装【吴优办】APP,也可以在手机应用商店中搜索【吴优办】下载安装。注册登录【吴优办】(注册人为孩子法定监护人),并完成高级实名认证。招生入学信息采集规定时间内,点击【吴中入学报名】模块进行信息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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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6月14日【吴优办】APP关闭系统前,请家长务必及时下载并打印好“信息采集表”(现场审核必备材料之一)

无法进入平台填写的地段生,请在现场审核材料时,按要求现场办理。

2. 现场审核材料

(1)时间:2025年6月14日-15日(周六至周日)每天上午8:30—11:00,下午1:30—4:00

(2)地点:吴中区迎春中学圣陶楼一楼阅览室

(3)要求:①已在网上成功填报信息的地段生,请携带打印好的“信息采集表”及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小学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素质发展报告书、毕业生登记表等材料。

②尚未在网上填报信息的地段生,请携带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小学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素质发展报告书、毕业生登记表等材料。

③目前已经购房,房产证在办理中的必须提供购房合同、全额发票。(当年新生学籍注册前,区教育局会同属地政府对“购房合同、全额发票”凭证进行抽查核实)

 3. 领取入学通知书

(1)时间:2025年7月5日-6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5:00

(2)地点:吴中区迎春中学圣陶楼三楼教务处

(3)要求:家庭代表一人凭初审通知单进校;携带小学毕业证书、素质发展报告书、毕业生登记表等;上交通知单、毕业生登记表。

 4.现场补审核

(1)时间:2025年7月26日-27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5:00    

(2)地点:吴中区迎春中学圣陶楼三楼教务处

(3)要求:家庭代表一人凭此证进校;根据现场初审材料意见,备齐审核材料,同时携带小学毕业证书、素质发展报告书、毕业生登记表等。

六、咨询电话

电话:65611770,联系人:戴老师、王老师、朱老师、周老师

开通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1:00,下午1:30—4:30

七、监督管理

吴中区教育局举报投诉受理渠道:65255437、65284615

邮箱:jyj.jyk@szwz.gov.cn

八、特别提醒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规定,学校不收取与招生入学挂钩的任何名义的费用。  

                                                         苏州市吴中区迎春中学

                                                            2025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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